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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企业与一般的股份制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2024.04.18 公司法 1644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股份合作制企业不同于一般的股份制企业,它们之间的区别是:
①经营宗旨不同。股份制企业的经营宗旨是利润最大化,资本增值是公司的最高利益和准则,它是纯竞争性的唯利是图性的经济组织。它参与市场竞争始终处于出风险、高赢利的竞争机制中。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宗旨是贯彻实施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它也要参与市场竞争,也要追求企业赢利,但由于企业成员都是股东,都是劳动者,这就能形成一种合力,形成职工和企业的利益共同体,形成一种风险共担、利润均沾的企业制度。
②股份性质不同。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一经自由入股,股份(股票)只能横向流动,即可以自由买卖,以转让所有权。但不能逆向返还,即不能退股。作为股东有互利的可能,也有蚀本的可能。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一部分财产用于公共积累的共同占有,而另一部分财产则实行职工个人所有,由此形成共同共有与按份个人所有相结合的产权制度,当职工调离、退休、死亡时,其中一部分可以退还给职工,也可以继承和在企业内部转让;而存量资产形成的企业股量化给职工的那一部分是不能由职工带走的(这部分量化股只是职工拥有收益权,而无最终产权)。这就是不能退股的股份制原则和可以退股的合作制原则在股份合作制中的不同体现和运用。
③企业职工身份不同。股份公司的职工不一定是本企业的股东,多数是公司的雇员。因此公司和职工往往是一种雇佣关系,因而存在大量的劳资矛盾。股份合作制企业则强调职工就是股东。新进公司的职工要入股,不入股者为雇员,最多不能超过10%。职工是所有者,也是劳动者,对自己实行多重确认和确定。所谓确认是公司和自己都确认自己为公司的股东,为企业的老板之一;同时拥有股权证,在股权证上又确定自己拥有企业中多少份额的股份,即多少资本。这就从质与量的结合上奠定了职工就是股份合作制的真正主人的地位和身份。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打破意识和竞争意识要比一般企业的职工强烈。例如,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企业里,职工能自觉地克服多年来的公有制造成的“工资刚性”、“福利刚性”、“奖金刚性”等平均主义、大锅饭、铁交椅等弊端,对因企业效益不好而降工资、因企业亏损而由股东弥补或破产、失业也能承受。这就说明股份合作制企业能使职工建立起长期行为,真正爱厂如家,从而消除多年的雇佣劳动观念。
④分配制度不同。股份公司对股东完全实行按资分配,公司税后提取了法定公积金后,至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完全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对职工只贯彻按劳取酬的原则。股份合作制企业是贯彻按劳与按资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就股东是劳动者来说,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按劳取酬,不需要通过劳动部和政府部门控制。就劳动者又是企业的股东,实行按股分配,同股同利同风险,这种既分享利润,又分担风险,由此对职工形成强大的产权激励和产权制约(风险制约)机制,因此既体现劳动创造价值,又体现资本增值带来收益。

风险提示:股份合作制的类型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
①劳资合一型,这是指企业成员既是出资者,同时又是劳动者,它们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上,通过联产,联营,采取各类生产要素联合形成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由于它要求所有的成员都是劳动者,不允许单纯的股东或职工进入,合作的色彩比较浓,它只能在劳动密集性企业才能运用。
②劳资联合型,这类股份合作制企业要求投资者可以是劳动者,也可以是非劳动者,它采取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形成资本与劳动的联合,在这种企业里既有职工股东,也有非职工股东。这是股份合作制比较规范化的形式。
③劳职合股型,这种股份合作制不仅资本采取入股的形式,对劳动、技术、管理等无形资产也采取了折价入股的办法,形成了劳动股和资金股合股经营的形式。这是一种新型的股份合作制形式。
法律依据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第二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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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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