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以实物出资应具备的条件是转移财产所有权,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被高估的,所有设立人对于高估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关于股东以实物出资应具备哪些条件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投资活动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活动,企业可以选择很多种类的资产进行出资,但是用实物出资又是怎样进行会计处理的呢?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实物又称有形资产,以实物出资是指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燃料、原材料或其他物料、交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出资。公司实物出资完成后,公司营业执照吊销的,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清算后有剩余财产的,按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进行实物出资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实物评估后,按评估的价值出资,实物转移到公司名下。
股东出资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而股东出资的方式是比较多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所以设立公司时,可以用实用出资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