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一般有的条款包括:第一、前言:前言部分开宗明义,载明出让方愿意将其拥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接受;(二)交易双方、目标公司和交易标的,包括股东权利,财产权,股权优先购买权、继承权等。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1、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之间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在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公司章程有规定的,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执行。 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随时进行,不需要取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其他股东也没有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合意达成后,由目标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即可。
股权转让限制的情形:一、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即各国法律对股权转让明文设置的条件限制。二、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是指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设置的条件,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多是依照法律的许可来进行。三、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须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间达成股权转让合意,进而才能谈得上其他股东的同意问题,其他股东的同意才有意义。唯有如此,方能贯彻名义股东是公司真正且合法股东的立场。仅仅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能代替显名股东做出处分意思、处分行为。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2.想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要满足:其一、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转让股权的事宜。其二、在对外转让股权时,内外转让的价格应该一致。其三、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都想购买转让的股权,则需要各自协商购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