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
1、在经过隐名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股权转让给他人,并就名义股东持股期间的公司债权债务责任约定清楚,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名义股东就可以退出公司。2、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1、在经过隐名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股权转让给他人,并就名义股东持股期间的公司债权债务责任约定清楚,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名义股东就可以退出公司。2、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1.转股方式退出。转股的方式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2.减资方式退出。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使股东退出实际是公司回购了股东出资。3.异议股东回购方式退出。股权回购请求权是一项法定的股东权利,为小股东提供了抵抗大股东侵害的法律武器。
股东退股的方式有:转股方式退出。转股的方式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减资方式退出。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使股东退出实际是公司回购了股东出资。但减资不同于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只要满足条件的表决权股东在股东会同意。
作为公司的合法股东,想要退出了,可以考虑转让自己的股权,以此来退出公司的管理以及经营的权益,根据情况分析,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公司内部股权转让,一种是转让给外部人士。
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有:1、转让本人股权;2、对公司决议提出异议,请求公司回购股权;3、公司解散后退出。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东退出经营后不能解散公司。《公司法》对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条件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必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股东要求退股的,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第一种是对内转让股权,第二种是对外转让股权,第三种是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对内装让只需要股东间合意即可,对外转让需要半数股东同意,且同等条件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