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东如何举证履行了出资义务?股东可通过多种方式举证履行出资义务,包括出资凭证(如银行转账凭证等)、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股东会议记录等,可综合运用这些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起诉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先收集公司章程、股东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未出资的证据,确定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撰写含原被告信息、诉求等的起诉状,提交材料立案,参加庭审辩论,胜诉后股东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关于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能否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怎样证明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若欲证实某位股东未能尽职履行出资义务,可以出示银行进账单作为证据。对于该等未以非货币之实物进行出资的股东,却无从判断其是否已依照法定程序完成了出资义务。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怎么办?股东原始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获准通过,便可以针对于该未能全额出资的个别股东的表决权、利润分享请求权、新型股票优先购买权以及剩余资产分配请求权等涉及到股东个人利益的权利进行适当限制。在这种情况下,这位股东应当仅行使与其实际投资比例相对应的股东权利。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