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下四种情况可以提起公司解散诉讼:(1) 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 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 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 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前提条件是,一名股东独自或者若干股东累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应当是基于下列理由之一:
1、公司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之间存在长期冲突,并且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不能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其他的严重困难,导致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可 以,但要有法定情形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明文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您一臂之力;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
有几种情形可以申请,股东会不能正常召开管理陷入僵局,占公司股比多少呢
您好,请问纠纷的具体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