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的任何一方希望解散公司,均需要证明公司存在以下情形: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包括两方面的意思:经营方面的严重困难,例如公司发生财务危机,资不抵债,常年亏损等。
股东不可以直接申请公司清算。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时,代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公司解散之后,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股东必须先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后才能进行清算。
股东不能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只能申请公司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要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的,要依法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在公司破产清算期间,能否起诉股东主要取决于股东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以及这些行为是否给公司造成了损失。 如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这些角色可能由股东担任)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并因此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他们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或代表公司的相关方(如破产管理人)有权起诉这些股东,要求他们赔偿损失。 此外,如果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利用其地位损害公司利益,其他股东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这在公司法上被称为“股东代表诉讼”。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4、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股东,应当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持有股权比例低于或等于百分之十的股东,无权作为诉讼主体,请求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公司股东申请公司清算的条件: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四、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
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可以。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