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买保险:建筑施工企业中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中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设项目使用的职工,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建筑工地,公司没有给买工伤保险,是违法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个人身份用代码表示:1国家公务员;2事业管理人员;3企业管理人员;4工人;5个体经营者。用工形式用代码表示:1聘任制;2固定工;3原固定工;4合同工;5临时工。户口性质用代号表示:1本地城镇;2外地城镇。
对于与组织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包括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返聘者、1-4级工伤再就业人员等)不能再参加工伤保险。用人组织必须严格审查,不能为此类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否则组织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工伤保险待遇填写比较简单,申请人根据表格填写即可,具体如下: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单位编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伤发生时间、医疗终结时间、伤残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全部如实填写;社保编码;致残鉴定表编号。
完善工伤保险费计缴方式。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以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该在30日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可以自己写一份工伤认定进行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赔偿标准如下: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之前,用人单位都应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