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以实物出资应具备的条件是转移财产所有权,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被高估的,所有设立人对于高估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关于股东以实物出资应具备哪些条件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投资活动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活动,企业可以选择很多种类的资产进行出资,但是用实物出资又是怎样进行会计处理的呢?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实物又称有形资产,以实物出资是指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燃料、原材料或其他物料、交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出资。公司实物出资完成后,公司营业执照吊销的,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清算后有剩余财产的,按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进行实物出资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实物评估后,按评估的价值出资,实物转移到公司名下。
现实当中有的时候会发生企业增加自身注册资本的情况,这往往是因为企业发展状况比较良好,得到了新的注册资本,而往往这部分注册资本都会被公司原来的股东进行认购之后再用这部分注册资本进行投资经营。那么增资扩股时以实物出资应注意什么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