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应包含两项内容: 1、会议召开情况 2、会议审议情况 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A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
关于同意xxx转让其股权的决议 时间: 地点: 出席会议股东: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xx %的股份,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根据股东A先生/女士提出转让其所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的书面申请,有限责任。
股东与股东之间内部相互转让股权,不必经股东会同意,当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不能。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上设立的质权,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不仅可达致对外公示的法律效果,更是质权产生的法定条件,与记载于股东会决议等公司内部文件存在本质区别,主张股东会决议可代替股东名册的记载没有法律依据。
股东会决议不能强制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这类情况,股东会决议因侵犯了股东的财产权而无效。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有转让意愿之后的事项。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的股权转让不包括强制股东转让股权。
股权回购一般来说不需要开股东会议。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公司股东会决议一、开会时间:二、开会地址:公司办公室三、会议通知情况:于2023.1.13口头通知(通知时间在开会时间的15天以上)全体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