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由股东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出资后,共同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的,而公司出现一定的情形时,公司就要解散进行清算,那么公司解散纠纷是不是列所有股东?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目前,有的公司经营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虽未达到破产界限,但继续维持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而因股东之间分歧严重,股东会、董事会又不能作出公司解散清算的决议,往往处于僵局状态。僵局中的股东是否有权解散公司?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

持股70%的股东在一定条件下有权提出解散公司。公司解散分自愿和强制两种,自愿解散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强制解散需证明公司经营困难,该股东符合主体资格,且要遵循法定程序。

隐名股东确认后,获法律认可享有股东权利、承担义务。若持股达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且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隐名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但需充分举证,法院会综合判断。

股东怎么起诉解散公司?股东起诉解散公司有条件,包括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且继续存续使股东利益受损、其他途径无法解决。需持表决权10%以上起诉,法院审查后判决,再进入清算,起诉复杂,股东起诉前应咨询律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