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东将股权质押后公司破产,处理步骤包括:先确定质押股权价值,依据公司资产清算情况评估;质押权人按规定实现质权,可拍卖、变卖股权受偿;价款多退少补,不足部分参与破产分配;同时要保障其他股东权益。

股东以被质押的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的,公司等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院应当责令该出资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采取补正措施;逾期未补正的,法院应当认定其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关于股东以被质押的其他公司股权出资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破产企业质押股权处理方式:先由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接管企业,管理质押股权;判断质押权是否有效设立,有效则质权人优先受偿;超担保债权部分纳入破产财产,不足则未受偿部分作普通债权;最后对股权变价处理。

破产企业质押的股权怎么处理?处理破产企业质押股权要遵循法律程序和原则,先清查登记明确相关信息,由专业机构评估价值,确定价值后纳入破产财产处置,处置要考虑债权人利益,且要严格依法确保过程合法透明。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所以股东是不能将股权质押给公司的。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