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法 > 股东代位诉讼的条件有什么?

股东代位诉讼的条件有什么?

2024.04.15 公司法 1603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2、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置条件。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之前,应当依法先向上述有关公司机关提出请求,请有关公司机关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如果有关公司机关接到该请求后拒绝履行职责或者怠于履行职责,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才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这是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也称竭尽公司内部救济原则。
3、有明确的被告。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人。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针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提起的诉讼。对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股东也可以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风险提示:公司法虽然赋予了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资格,但这并不等于股东在遭受不正当行为损害时,可以直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对于股东代位权的行使,法律上设定了一个前置条件,即竭尽公司内部救济规则,也就是说作为原告的的股东,在起诉之前,必须首先请求公司机关采取必要措施行使公司的诉讼请求,只有当公司明确拒绝股东请求或者对股东请求置之不理时,股东才能向法院提起代为诉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 33048

    精选解答
  • 57114101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股东诉讼与股东代位诉讼的区别
    股东诉讼与股东代位诉讼从字面上来看是不同的,当然股东是主要的关键人物这个是不会变的,只是相对于股东所代表的一个是公司利益一个是自身利益,两者的最大区别体现在这个地方。股东诉讼与股东代位诉讼的区别股东诉讼是公司股东基于股东身份为维护自身权益向
  • 股东代位诉讼
    华律网小编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怠乎通过诉讼手段追究公司机关成员(如大股东、董事、经理)责任或保护公司利益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利益而代公司提起的诉讼。 提起代位诉
  • 股东代位诉讼持股要求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后,就取得相应的股权,而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相应的权利,所以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是相关的,那么股东代位诉讼持股要求?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股东代位诉讼权
    当股东个人权利或公司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股东享有请求法院进行保护的权利,这就是股东诉权。它包括了股东个人利益的直接诉权和为了公司的利益的代位诉权。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一、股东代位诉讼(间接诉讼)权股东代位诉讼权也称
  • 股东代位诉讼的法律规定
    【代位权诉讼】股东代位诉讼的性质分析我们分析一个事物的性质,其实就是对其进行归类,换句话说,性质分析即是在被分析事物的上位概念中为其找到一个适当的坐标。因为股东代位诉讼是股东诉讼的一种,故首先须对股东诉讼进行一个类型化解读。现代公司法中,股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