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1、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关于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新的公司法实施以来,由于媒体的误导,很多人认为“一元钱”就能开公司,由此就会很自然地想到利用低注册资本的公司找一会做老板的感觉。但是,律海扬帆律师想说:“你们全都想错了!”作为公司股东,不但无法逃避作为股东的出资义务,而且由于不当的管理行为

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股东需对公司债务连带承担责任的情况包括:1.一人独资公司中,股东和公司人格混同且无法自证的;2.股东违反规定滥用权利致使公司或其他股东损失的;以及3.其他法律规定应承担的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等情况。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股东也称之为投资者,是对股权具有一定持有量的人。也是公司的核心存在,公司依靠于股东的出资而生存。没有了股东,公司也会不存在。所以两者应该是相互依靠,共同盈利的作用。所以股东与企业是密不可分的。接下来就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股东对企业债务承

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是公司法人人格的体现,也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股东与公司是完全独立、分立的民事主体,股东的资产不属于公司资产,所以,公司债务不能要求股东清偿。不得不知的股东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