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诉讼权指的是股东在公司利益受损害时提起法律诉讼的权利,主要分为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两类。具体如下:股东直接诉讼:指股东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针对公司或公司内部的其他成员(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的诉讼。这种诉讼通常发生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侵犯了股东的合法权益,或者公司的管理层未按照法律或公司章程执行职务时。股东代表诉讼:也称为派生诉讼或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而公司本身未能采取行动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这种诉讼的赔偿或利益归于公司,而非提起诉讼的股东个人。这通常用于追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所在公司的法律救济请求权而产生的,这种权利不是股东传统意义上的因其出资而享有的股权,而是由公司本身的权利而传来的,由股东行使的。股东代表诉讼只是股东代表公司行使一定的诉讼请求权。
表决权就是股东表决权,又称股东议决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地位享有的,就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权利。股东表决权作为一种固有权、共益权,是股东权利的主要体现,与股利分配请求权一样居于股东权的核心。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中的代表人是指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一般是指法人的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法人股东亦称单位股东,是指以公司或集团(机构)名义占有其他企业股份的股东。公司股东中数量最多的一类是企业法人。一般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法人均有权对公司投资,成为公司的股东,而没有专门的限制。
诉讼焦点指的是在诉讼案件争议的过程当中,诉讼各方所争议的一个核心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3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动,消灭的法律事实。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
股东分红股东会决议分别是什么意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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