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中胜诉利益归公司所有。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而不是为了股东个人的利益。因此,在股东代表诉讼中,如果股东胜诉,胜诉利益应该归公司所有,而不是归股东个人所有。
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不归股东,应当归公司。虽然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后股东不能直接享有胜诉后的利益,但是提起诉讼的股东可以从公司获得的利益中间直接获得利益。
如果原告股东提起的代表诉讼胜诉。此情形下,因胜诉而获得的利益应当直接归公司所有,法院不能判归原告股东个人所有,但原告股东可从公司获得的利益中间直接获得利益。
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不归股东,应当归公司。虽然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后股东不能直接享有胜诉后的利益,但是提起诉讼的股东可以从公司获得的利益中间直接获得利益。
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不归股东,应当归公司。虽然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后股东不能直接享有胜诉后的利益,但是提起诉讼的股东可以从公司获得的利益中间直接获得利益。
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不归股东。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股东无权请求被告直接向其承担民事责任,但公司应当承担股东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不归股东。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股东无权请求被告直接向其承担民事责任,但公司应当承担股东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不归股东。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股东无权请求被告直接向其承担民事责任,但公司应当承担股东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企业中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体现在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和企业与员工的利益冲突。1、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利益冲突。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体现在控制股东与少数股东的利益冲突上,即发生在股权相对集中、控制股东与少数股东持股数额对比明显的公司中。2、股东与经营者的利益冲突。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中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冲突几乎是不可避免会发生的。股东期望经营者能够从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出发从事经营与管理活动,但经营者往往会从自身利益出发而牺牲股东利益,使股东的期望和既定的财务目标异化,股东将不得不负担一部分由于经营者的利己主义行为而发生的成本即代理成本。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追求目标的不同。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法律地位不同,二者追求的目标必然存在着偏差。股东的目标是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实现利润的最大化。(2)对待风险的差异。经营者认为自己将大量的人力资本和个人财富投入企业,而股东只是把自己财富的一部分甚至一小部分投入到某一企业中,因而认为自己所承担的风险远比所有者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