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如该股东无力补足差额,则其他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代为补足,并向该股东追偿。2,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应在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时,尽量作出具体、详细的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东出资的规定有可以以货币资产以及非货币资产出资,非货币资产出资的应当办理财产的转移的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不能以劳务出资。合伙企业可以以劳务出资。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
关于股东优先购买权有以下规定:1、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2、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出资的方式有货币出资和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这两种。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等。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