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认定股东抽逃资金?认定股东抽逃资金要从多方面考虑,行为主体上多是股东利用关联交易转资金;资金流向若不合理转出且非用于正常经营可能构成;财务记录若有股东借款不还等情况可作依据,还要考虑规模等因素。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1)将款项转入公司帐户后又转出;(2)公司成立后,无任何根据而向股东转移公司资金或其他财产;(3)在未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或未弥补上一年亏损前先行分配利润;(4)在公司非盈利状态下,制作虚假财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5)公司回

如果在公司验资成立后,股东有抽逃资金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罪,这种行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都会造成损害,应根据法律规定受到法律的处罚,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具体规定由华律网小编来为大家介绍。抽逃资金如何举证一、抽逃出资的表现

华律网小编一、案情 原告武某某等九人 被告邓州市某某总公司 第三人某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1999年10月9日,原隶属于邓州市某某机关的邓州市拍卖公司移交给被告邓州市某某总

华律网小编导读: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