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财产或者资金移交到公司账户或者名下,经相关机关验资后,再将其出资份额转移到自己或者他人名下的行为,抽逃出资是一种手段概述,因抽逃出资的手段千变万化,法律未就抽逃出资手段专门编写法条。抽逃出资手段通常有:直接将公司账户资金。
股东抽逃资金是可以否定其股东身份的。股东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之后是不能抽资退股的,不能以抽资退股的方式取消其股东身份,以避免公司注册资金减少,降低公司的偿债能力,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应予追诉。
股东出资后,不得抽逃出资。 股东抽逃出资后,公司催促返还后仍不返还的,可以解除其股东资格,并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做出合理限制,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不得以诉讼时。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其出资额,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请求公司清偿债务,公司不能清偿的,债权人可以对抽逃出资且未予返还的股东提起诉讼,请求其在抽逃资金数额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出资不足或者抽逃出资,是公司运营中时常出现的现象。一般来说,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不影响股东转让股权,但这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是有法律风险的,既可能被股权受让人起诉追责,也可能被公司起诉追偿。
公司股东抽逃资金债权人可以采取下列办法应对: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出资不足或者抽逃资金的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只要股东名册上载明的股东姓名,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需要注意出资不足或者抽逃资金的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抽逃出资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