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工厂招用童工违反了以下法律规定:
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
1、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为个人)使用童工。
2、禁止各种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
3、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核发个体营业执照。
4、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做童工。
二、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1、禁止用人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违反了《刑法》的规定: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风险提示: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工人用人单位可以招用,但对青少年工人的工作岗位有要求,不得从事危险,繁重、影响健康的工作,否则也会构成违法行为。因此,企业在招用未成年工人时应当慎重。
- 法律依据
- 《劳动法》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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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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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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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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