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某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在2019年为某局及下属六所定制、安装门头与导视标牌。令人遗憾的是,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项目完工并交付使用长达5年之久,被告却以项目系报社转包、未走政府采购流程、债权未转让等理由,拒绝支付工程款。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后,无奈之下选择起诉,主张工程款及多年逾期利息。
办案经过
证据碎片化难题
本案的一大难点在于无书面承揽合同,仅留存施工照片、聊天记录、行政机关出具证明,证据呈现碎片化状态。闫美霖律师接手案件后,并没有被这一难题吓倒。她积极整合现场完工照片、多年催收微信记录、报社
债权转让函、市监局官方欠款证明,构建起了完整的事实证据链,证实原告系实际施工人,且行政机关已接收并长期使用工作成果。
主体抗辩的突破
被告作为行政单位,抗辩项目发包主体并非自己,双方不存在直接合同关系。闫律师通过严谨的举证,指出报社仅为中间对接方,并未实际施工,且已书面告知被告直接向原告结算,债权转让合法有效,从而成功突破了主体抗辩,认定原被告成立事实承揽关系。
内部流程与对外责任区分
被告还以未履行招投标、内部财务流程不合规为由拒绝付款,主张财政资金不能对外支付。闫美霖律师明确指出,政府采购、内部决策属于被告内部管理问题,不能对抗外部承揽付款义务,清晰地区分了内部流程与对外
民事责任。
合法主张逾期利息
在逾期利息的主张上,闫律师以被告接收工程量清单之日作为逾期起算点,按法定利率分段主张资金占用损失,完整维护了企业的资金收益。
案件结果
法院经过审理,全部采纳了闫美霖律师的代理意见:
1.判令被告支付承揽工程款154500元;
2.判令被告支付2020.9.23至2024.11.3逾期利息24288.69元;
3.自2024年11月4日起,以1545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1%持续计付利息至付清为止;
4.案件主要
诉讼费由行政机关承担,成功为原告追回拖欠五年的工程款项。
律师办案复盘
本案是少见的企业起诉行政机关承揽欠款胜诉典型案例,取胜核心有两点:
1.构建完整证据链:面对证据碎片化的困境,闫美霖律师通过细致的工作,将零散的证据整合起来,形成了有力的证据链条,为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准确把握法律关系:在处理主体抗辩和内部流程与对外责任的问题上,闫律师准确把握法律关系,清晰地阐述了相关法律规定,使法院能够做出公正的判决。
案外说法
1.签订书面合同的重要性:虽然本案中没有书面合同,原告最终胜诉,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书面合同的重要性。在商业合作中,签订书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纠纷的发生。
2.及时主张权益:当发生欠款纠纷时,企业应及时主张自己的权益,避免因拖延而导致证据丢失或诉讼时效过期。
3.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在处理复杂的法律问题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非常必要的。闫美霖律师在本案中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承办律师简介
闫美霖律师,2019年入职
新疆天雪
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执业6年,现任合伙人律师。她的主要业务范围涵盖各类民商类案件,包括
合同纠纷、
侵权责任纠纷、
劳动争议等。此外,在家事类案件及
交通事故案件等领域,闫律师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她曾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处理过
买卖合同违约、工程款追讨、
股东权益纠纷等复杂案件,同时结合案件为企业提供风险防范建议,助力企业规范经营。在非诉法律服务领域,闫律师具备完善的企业合规服务能力,可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常态化、专业化的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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