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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欠款利息起算日怎么确定

2024.04.15 公司法 1317人浏览举报
解析
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对于如何确定“应付工程款之日”,司法解释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
1、当事人对工程款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作为计付利息的开始时间。
2、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应视为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风险提示:工程款被恶意拖欠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是交涉、要回要及时。交涉、要回的方法很多,口头的、书面的都可以,尤其是在通信、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及时交涉、要回,就有机会早日解决问题,就能减少施工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而且还有利于继续履行合同;二是收集证据要及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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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确定欠付工程价款利息的起算日?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张福昊律师 2022.02.16 109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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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福昊律师 2022.02.16 1578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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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福昊律师 2022.01.24 222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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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确定该案中利息损失的起算点

    确定利息损失的起算点的方式有:如果约定了支付利息的期限的,按约定的期限计算;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时间不满一年的,为返还借款时,借款时间一年以上的,利息需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部分与借款一并返还。

    王衍祥律师 2023.11.14 321人看过
  • 工程欠款支付利息怎么算?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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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欠款是否应当支付利息?

    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还应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张福昊律师 2022.01.19 1500人看过
  • 工程欠款利息最高是多少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工程欠款利息最高是多少,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可以参考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张福昊律师 2022.03.02 352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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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欠款诉讼主体,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承包人与发包人直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且承包人自己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作,那么承包人就是原告,发包人就是被告。2.如果承包人与发包人直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是承包人将部分或者全部的工作转包给了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那么承包人和转包人都可以作为原告,发包人就是被告。3.如果承包人与发包人直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是发包人将部分或者全部的付款责任转移给了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那么承包人就是原告,发包人和转移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作为被告。行动建议:1.在确定工程欠款诉讼主体时,承包人应当根据自己与发包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和履约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转包或者转移责任的行为,来判断自己应当起诉谁,以及是否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一并起诉。2.在起诉时,承包人应当明确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并提供与诉讼主体相关的证据,例如合同、协议、收据、通知等,以证明自己与诉讼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3.在起诉后,承包人应当积极参与质证、辩论、鉴定等程序,并根据情况主张连带责任、优先受偿权、代位权等从权利,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崔斌律师 2023.09.14 374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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