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的。一般是结算货款的时候签署
你好,可补充提交相关材料要求甲方重新结算,如仍存争议,可起诉由法院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结算规定
第十二条 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二)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四)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处理,具体准备下列材料:1、起诉状,弄清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还有初步证据证明原被告之间的关系,以及证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出生年月日,以及地址和电话。如不懂上述相应流程和证据材料的收集与准备,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由专业人做专业事,为您保驾护航
手上有什么证据,如果确实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