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揽合同不是劳务合同,承揽合同是由定作人和承揽人签订的,而劳务合同是由劳务人员和用工一方签订的,两者签订的主体和合同内容不同。2、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居间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提供、报告丁约机会或者为订立合同的媒介,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提供、报告订约机会的举荐成为报告居间;媒介合同的居间称为媒介居间。在居间合同中,提供、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
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保证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对于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即为从合同。
所谓黑白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自始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包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情形。
一般因为“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继承合同系一种财产行为,其本质应为契约。从主体来看,继承合同一方为被继承人或遗赠人,而另一方则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为非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