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
可以。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
可以。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
分公司负责人可以签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依据股东会决议办理分公司负责人的变更即可,同时要到工商局办理解除和变更的手续。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不是。总经理一般是总公司负责人,总经理从属于董事会,是公司执行业务的最高负责人,直接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全面组织实施董事会的有关决议和规定,向下级下达各项指标。
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签署转让合同,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不是。总经理一般是总公司负责人,总经理从属于董事会,是公司执行业务的最高负责人,直接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全面组织实施董事会的有关决议和规定,向下级下达各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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