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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目的是什么

2023.12.19 公司法 1444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由于债权人会议是债权人的自治机构,许多职权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自主决定行使,不应当由人民法院包办。人民法院将这些职权交于债权人会议行使,一方面可以减轻人民法院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也充分尊重了债权人的自治权,有利于所作出的决定在债权人之中的顺利执行。至于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的范围,则由人民法院自由裁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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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条件是什么

    1.其债权须在破产案件受理前成立; 2.已于法定期间内申报和登记; 3.经审查,人民法院已确认其债权人资格。 法院应当在第一次会议召开前,完成债权人资格的审查工作,因为此时债权申报的期限已经届满。

    王衍祥律师 2023.01.30 289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什么时候召开?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张福昊律师 2022.02.11 1591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是什么

    债权人会议是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由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的会议。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

    王衍祥律师 2023.01.31 241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是什么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包括: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等。

    王衍祥律师 2023.09.27 119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是什么性质

    债权人会议是一个法定的临时性机构。它是依照企业破产法律的规定组成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一定期间内,由所有债权人参加组成债权人会议。它不是一个常设机构,它只在需要议决有关破产事项时,才被召集、讨论议决有关事项。

    王衍祥律师 2023.02.15 158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的职能是什么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是:(1)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2)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3)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王衍祥律师 2018.12.08 1149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的性质是什么

    1.是一个法定的临时性机构,它是依照企业破产法律的规定组成的,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一定期间内,由所有债权人参加组成债权人会议。2.债权人会议是在法院领导下,由全体债权人参加并行使权利的机构。3.既是依法行使权利的决议机构,又是一个监督机构。

    魏天贵律师 2022.05.09 371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是指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

    顾双浩律师 2019.08.09 1440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可以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吗

    破产管理人可以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1、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2、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3、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4、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张福昊律师 2022.03.10 1540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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