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纠纷 > 附义务赠与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附义务赠与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2024.04.18 合同纠纷 358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满足的条件是:1、必须是依据赠与合同的性质可以附的、将来受赠人要承担的义务;2、合同内容要合法,不能违背公序良俗;3、赠与人需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意思表示真实。
行动建议:
当事人要区分附条件的赠与和附义务的赠与。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与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无关,不能因为附义务而延缓或解除赠与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报告编号:NO.202404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附义务赠与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附义务赠与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以下几种:1、所附义务不能是受赠人的“既存义务”。所谓“既存义务”就是指当事人本来就应当履行的义务。也就是说,所附义务不能是法定的义务。2、负担必须是受赠人将来履行的义务,也就是受赠人接受赠与后才履行的义务。受赠人的“先前行为”(即已经完成的行为)不能作为所附义务。3、负担不能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赠与合同约定了有违公序良俗的义务,赠与合同效力如何认定,一般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如果赠与合同所附义务违反公序良俗,足以导致整个合同违反公序良俗或者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则无论赠与合同所附义务在性质上属于停止条件或者解除条件,赠与合同自始无效。4、义务在赠与合同成立时不得属于“履行不能”的义务。缔约之后,义务履行不能,可由赠与人决定是否撤销合同。缔约之时的履行不能则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如果所附义务属于事实上的履行不能,赠与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可以认定赠与合同无效。如果义务属于法律上的履行不能,赠与合同亦可认定无效。

    陈绍熙律师 2023.10.12 73人看过
  • 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满足哪些条件

    附义务赠与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以下几种:1、所附义务不能是受赠人的“既存义务”。所谓“既存义务”就是指当事人本来就应当履行的义务。也就是说,所附义务不能是法定的义务。2、负担必须是受赠人将来履行的义务,也就是受赠人接受赠与后才履行的义务。受赠人的“先前行为”(即已经完成的行为)不能作为所附义务。3、负担不能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赠与合同约定了有违公序良俗的义务,赠与合同效力如何认定,一般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如果赠与合同所附义务违反公序良俗,足以导致整个合同违反公序良俗或者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则无论赠与合同所附义务在性质上属于停止条件或者解除条件,赠与合同自始无效。4、义务在赠与合同成立时不得属于“履行不能”的义务。缔约之后,义务履行不能,可由赠与人决定是否撤销合同。缔约之时的履行不能则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如果所附义务属于事实上的履行不能,赠与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可以认定赠与合同无效。如果义务属于法律上的履行不能,赠与合同亦可认定无效。

    陈绍熙律师 2023.12.19 68人看过
  •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什么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合同。其法律特征如下:1.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2.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3.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将义务附加于赠与的合同。

    陈绍熙律师 2021.06.17 1164人看过
  • 什么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合同。特征:(1)赠与所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单独的合同;(2)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要承担一定的义务,所附义务通常低于赠与财产的价值。

    聂俊律师 2021.04.27 1018人看过
  • 附义务赠与合同如何撤销

    附义务赠与合同的撤销可以向当事人提出或者申请法院要求撤销。赠与合同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1、任意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但法律规定不可撤销的除外;2、法定撤销则是在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下,赠与人方可行使撤销权。

    梁伟健律师 2021.04.28 903人看过
  •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成立要件是什么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

    祝晶晶律师 2020.05.05 1503人看过
  • 附条件赠与合同的撤销流程是什么

    附条件赠与合同的撤销流程是,当事人先向受赠人提出撤销的请求,或者申请法院撤销;然后对方表示接受或者法院判决予以撤销;受赠人再将所得财产返还给赠与人;最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就被撤销,失去了效力。

    何子豪律师 2022.12.08 107人看过
  • 口头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效力是什么样的

    1、口头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能生效。2、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也可以对合同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陈绍熙律师 2022.09.01 106人看过
  •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能撤销吗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撤销是可以的,赠与合同的撤销要件也适用于附义务赠与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陈绍熙律师 2022.09.26 118人看过

张智斌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张智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 48

    精选解答
  • 25547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2024附义务赠与合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所附义务不能是受赠人的。负担必须是受赠人将来履行的义务。负担不能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关于附义务赠与合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附义务赠与赡养协议范本
    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赠与可以分为无偿赠与和附义务赠与两种,附义务赠与一般要求受赠人承担赡养的义务。赠与时赠与人要和受赠人签订协议,那么附义务赠与赡养协议范本是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一、附义务赠
  • 赠与可以附义务吗?
    华律网小编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一、附义务的赠与的概念及其特征 附义务的赠与,也称附负担的赠与,是指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义务的赠
  • 签订附义务赠与合同的方法
    怎样签订附义务赠与合同朋友要赠与我一套房子,但是是有义务的,据我所知赠与是无偿的,我想咨询下,为什么还要附加义务呢?是不是法律上有附义务的赠与合同的概念?这种合同应该怎样签?华律网律师解答:赠与合同可以附义务的。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第
  • 附义务的赠与的效力是怎样的
    与不同,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赠与合同的独特之处在于它的法律效力。在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有不同的法律效力。现在华律网的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赠与合同的效力体现问题。赠与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赠与人的义务。一
  • 未全部履行的附义务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可以
  •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什么时候取得所有权
    具体什么情况,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点击头像进入主页,联系律师。
  •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为什么?
    你好,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属于双务合同,普通的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但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受赠人需要承担用于合同附赠的义务,所以是双务合同。
  • 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你好,这个要咨询相互金融机构
  • 保释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