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与
抚养费纠纷:法律博弈下的别样圆满
在婚姻家庭纠纷中,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往往是最牵动人心的部分。今天要讲述的就是易美玲律师团队办理的一起抚养权抚养费纠纷案件,从中我们能看到法律在实际案例中的运用,以及律师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所付出的努力。
易美玲律师深耕法律行业12年,是
北京盈科(
广州)
律师事务所的
股权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4401201411054709。她专注于婚姻家事及家族财富相关法律事务,经办过数百起各类案件,在业内有着广泛的影响力和良好的口碑。
这起案件中,原告起诉被告(我方委托人)要求变更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原告称,2017年原、被告
协议离婚,约定两个女儿由被告
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孩子学费按比例分担。但自签订协议后,女儿2经常生病,原告常去探望,女儿1升学时原告也给予关怀和开导,且两女儿随着年龄增长越发依赖原告,所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并让被告每月支付两个女儿各5000元抚养费直至完成高中学历
教育能独立生活,同时承担
诉讼费。
我方被告则辩称,自2017年
离婚至今,两个女儿与被告生活已有八年,形成了长期稳定的生活状态,女儿们都很喜欢爸爸。离婚时原告只注重
财产分割,未争取孩子抚养权,被告为了孩子在财产和抚养费上做出了最大让步。被告疼爱女儿,具备抚养能力和条件,尽到了父亲的责任。而原告自
结婚后一直没工作,脱离社会多年,还长期拖欠抚养费和孩子学费,经多次催促仍拒绝支付,甚至拉黑被告,不具备抚养能力和条件。
案件审理时,因女儿1、女儿2都已年满8周岁,且表示愿意跟妈妈一同生活,
法院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一审判决女儿1、女儿2变更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向女儿1支付抚养费3200元,向女儿2支付抚养费4200元,至满十八周岁时止。
对于一审结果,易美玲律师团队深知孩子大了,争回抚养权空间不大,但一审判的抚养费过高。于是,团队收集了被告收入、生活、开销等大量证据,证明一审判决给两个孩子7400元的抚养费过多,申请减少。经过质证、
开庭审理,最后二审法院判决被告给两女儿每月抚养费分别为2500元、3000元。
虽然抚养权判给了原告,但易美玲律师团队尽最大努力在二审把抚养费打下来了,也算另一种形式的圆满。这起案件不仅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意愿的尊重,也展示了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时的专业和执着。在婚姻家庭纠纷中,法律是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而专业的律师则是当事人最可靠的后盾。如果你在婚姻家事方面遇到问题,不妨寻求像易美玲律师这样专业人士的帮助,让法律为你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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