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出租人转让房屋的,原租赁合同不受影响,可以按原约定继续履行的。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房屋拆迁后,房屋租赁关系仍然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出租人不能以此为理由终止租赁合同,但由于以前的房屋被拆除了,所以承租人可以住在补偿安置的房屋里。如果补偿安置的房屋和以前的房屋条件不一样,双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租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是否适用强制履行,要依据合同的内容和相关法律加以分析才能确定,如果出现不能履行情形的,就不能强制履行,例如房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形。
房屋被卖后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买卖房屋后,应当继续履行原有租赁合同。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新房东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房屋被卖后原租赁合同由购房者继续履行,直至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或者租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时为止。因为法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房屋卖出后原租赁合同还有效。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房屋出卖以后原租赁关系不变,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将租金交付给新户主即可。房屋已经出售转移所有权,所有权转移前承租方未付房租的,原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该期间房租,所有权转移后未付房租的,应当支付给新房东。
房屋买卖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