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需要交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房屋租赁税收优惠政策: 1、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
房屋租赁要登记备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需要,在进行房屋租赁备案交税的时候带上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承租方的租赁合同,经办人的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1、纳税义务人个人居住房用于出租的为应纳税义务人。房屋出租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有关税款。税务部门征收有关税款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2、税率个人出租居住房屋,缴纳5%的税收。3、纳税地点出租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税收协税办公室”或各区县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房屋中介机构代为收取出租房屋税收的,应按房屋所在地向上述纳税地点缴纳税款。4、纳税程序(1)纳税人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等资料,并填报《上海市居住房屋出租纳税申报表》,申报表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姓名、出租房屋地址、申报所属期及金额、联系方式等;(2)征收人员负责受理审核有关资料及申报表;(3)纳税人在及时、足额缴纳个人出租居住房屋税款后,领取征收部门开具“税收通用完税证”。5、违法处理纳税人偷逃私房出租税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准备以下这些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要书写的信息有:1、双方的姓名或名称。2、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3、出租房屋的地址。4、出租房屋的用途、租金、租赁期限等。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修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合同不备案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是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但是备案登记能够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合同的有效与否和备案是没有关系的,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都是有效的。
房屋租赁是要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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