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中的装修纠纷的处理中,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进行磋商解决。 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对于租赁合同终止,装修、装潢物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装修物构成附合时,其归属适用添附制度解决。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租赁房屋装修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要考虑在合同上有没有具体约定,有约定的,就按合同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则由出租人与承租人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情形处理:如果承租人的装修行为本来没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的话,装修费用应该由承租人自己来承担。
房屋租赁装修补充协议一般是房客在租赁期间,自行进行装修和房东达成的一个协议。这种协议一般租赁期限会比较长。因此需要在租赁协议里将相关事项约定清晰。
租赁合同无效如何赔偿,法律上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根据交易习惯给予1-3个月租金的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