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二)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包括:协商解除、通知解除、诉讼解除和仲裁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程序有:双方办理交房手续,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待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那么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协议,视为不定期租赁关系,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如果有书面租赁协议,可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解除条件,还可根据法律规定由单方解除。1、出租人单方解除的情形。
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
1、协商。2、调解。3、仲裁。4、诉讼。诉讼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租房合同的纠纷,而合同中未规定仲裁条款或发生争议后也未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由当事人一方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按诉讼程序审理作出判决的活动。
房屋租赁合同法定解除的方式是:1、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4、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的解除方式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