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之事,并不隶属于专属管辖范畴。尽管此类纠纷涉及到不动产权益问题,然而究其实质,这类争议主要源于当事人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中存在的权利义务纷争,而非不动产本身产生的物权纠纷。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专属管辖。因其本质基于房屋不动产权益,不动产不可移动,由所在地法院管辖便于勘查、查明事实、公正裁决,还能避免管辖争议、提高效率。纠纷由房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当事人不能改变。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有特定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适用合同纠纷一般管辖。依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也如此。

这类案件本质上仍然应当被视为债权债务关系而非不动产物权纠纷,因此并不适宜适用专属管辖原则,而是应该根据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采用合同纠纷之特殊地域管辖原则,由被告的住所地或合同实际履行地点,也就是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此类纠纷围绕房屋产生。确定专属管辖便于法院调查证据、查明事实、公正裁决,保障执行。涉纠纷当事人应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