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的所有人可以设立用益物权的,而居住权是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设立居住权可以签订协议,签订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协议是自愿签订的,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房屋永久居住权有法律效力吗?房屋永久居住权有法律效力,它是民法典新增用益物权。设立需书面订合同,包括多项条款,自登记设立。居住权人有占有、使用等权利,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消灭,消灭应办注销登记,符合条件程序受法律保护。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设立房屋永久居住权要依法操作。可书面订立居住权合同,明确相关信息、居住条件、期限等;也能通过遗嘱设立,写明相关内容。且不论哪种方式,都要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权益才受法律保障。

我国房屋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永久居住权。居住权是用益物权,通过合同或遗嘱等设立,期限可约定但一般有明确限制。特殊情况期限虽长也非永久,所有权人符合条件可收回房屋,居住权按规则有设立、变更和消灭。

房屋永久居住权如何办理?办理房屋永久居住权要依据民法典,通过书面合同或遗嘱设立。步骤为订立合同或遗嘱,明确相关内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带齐材料;机构审核后记载信息;最后领取证明。期限可约定,未明确则以生存期限为准。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