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继承权男女平等,在不存在
遗嘱继承情况下,按照法定方式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
法定继承人包括:
1、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代位继承;
4、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行动建议:
遗产继承原则上均分,不均分为补充,即法定继承人在同一顺序内部一般是平均分配,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生活特别困难的继承人,可以适当照顾,又或者长期共同生活,对被继承人照顾
赡养比较多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对于有
扶养能力拒绝扶养,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不予分割等等。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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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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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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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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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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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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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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