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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如何规定

2021.09.24 房产纠纷 1417人浏览举报
解析
合同纠纷的管辖,是允许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的,而且约定管辖优先适用。一般允许双方当事人选择的管辖地为: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如果双方无约定,那么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来说,也是适用上述管辖规定的。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不动产买卖产生的争议,根据案由不同,管辖的规定不相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明确,对于因物权变动的原因关系,即债权性质的合同关系产生的纠纷,是债权纠纷;对于因物权设立、权属、效力、使用、收益等物权关系产生的纠纷,则是物权纠纷,物权纠纷则专属于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一百一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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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房屋的不同,按照法律规定适用不同的管辖规定,如果该房屋是政策性用房,比如经济适用房或者限价商品房等,那相应的管辖就应在房屋所在地,但如果买卖的房屋是一般商品房,则应当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

    王汉杰律师 2019.08.20 1203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样管辖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同,分为专属管辖和地域管辖。若是当事人的诉讼标的属于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及政策性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

    王汉杰律师 2019.09.02 2136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地怎么确定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王汉杰律师 2019.09.02 1250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王汉杰律师 2020.03.19 2564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不属于。专属管辖一般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也即专属管辖必须要有法律的规定为依据。不动产纠纷,只有在涉及权利确认、分割、相关关系时才属于专属管辖。

    袁丽萍律师 2020.09.17 124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否为专属管辖

    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但根据最新《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可以推定不为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袁丽萍律师 2020.09.10 139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约定仲裁管辖吗

    可以约定仲裁。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袁丽萍律师 2020.09.25 1228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能否约定仲裁管辖

    可以约定仲裁。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李荣梅律师 2020.05.05 240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不是专属管辖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买卖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时根据其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交由房屋所在地法院、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刘少威律师 2023.01.06 404人看过

王汉杰

河北骏恩律师事务所

王汉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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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合同纠纷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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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石振兴律师团队律师为您解答: 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重视,需要问一下案件细节。请查看我的联‘‘系‘‘方‘‘式‘‘, 建议进一步,通,话咨询(7薇7信同步)。 我们会给您更详尽的法律意见。 2022年07月02日 14点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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