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主要有四种: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如欺诈胁迫;缺乏必要条款致无法履行;合同主体不适格,像卖方无处分权或双方无民事行为能力;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涉及违法交易。

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在很多民事活动中都需要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目的是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出现违约的,可以依据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但合同签订并不一定成立或者有效的,那么什么情况下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近几年随着房价的猛增,导致买房成了很多人的压力。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为了明确房屋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在达成一致的条件后都会选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时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合同的生效时间该从何时算起。接下来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认定要综合多方面考量,包括当事人主体资格(买卖双方需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等情形)、合同内容明确(含房屋及交易主要条款)、形式符合要求(书面形式更有利),满足条件通常可认定成立。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需满足四个要件:当事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具备基本条款。只有同时满足这些,合同才依法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