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买卖诉讼时效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三年内出现权利人提履行请求等情况,时效中断重算。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违约后应三年内起诉维权。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算。存在特殊情形可致时效中断、中止,如权利人提履行请求会中断,不可抗力等致时效中止。

任何的法律活动都是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的,房屋买卖也是不例外的,具有自己的一个时效性问题,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关注一下关于时效性的一个问题,具有法律规定是如何的,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以后,是需要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的,如果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是怎样的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超三年未起诉且无中止、中断事由,对方可抗辩。中止在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力等,中断因权利人提请求等,中断后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