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买卖中过了诉讼时效,按不同情况处理:对方未提时效抗辩,法院不主动适用,当事人权利主张或获支持;对方抗辩成立,胜诉权或丧失但实体权利不消灭,可协商;存在法定事由可收集证据争取认定时效未届满。

当房地产交易纠纷超过法定的法律诉讼期间后,即表示权益人已经无法基于相关法律程序,对义务方施加强制性的履约压力。面临此种状况时,当事人应该深入剖析现实状况,如确认是否存在能够导致诉讼期间停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任何的法律活动都是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的,房屋买卖也是不例外的,具有自己的一个时效性问题,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关注一下关于时效性的一个问题,具有法律规定是如何的,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以后,是需要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的,如果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是怎样的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超三年未起诉且无中止、中断事由,对方可抗辩。中止在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力等,中断因权利人提请求等,中断后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