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的有效期有两种。如果是定金合同有约定期限的,有效期至约定期限达成。而诉讼的期限是自合同到期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是的,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定金退回后定金合同失效。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二十年失效。《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房屋赠与合同是没有失效一说的。但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办理登记为要件,在办理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之前,当事人有权利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失效。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
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也无效,这是对证约定金合同的一般情而言的。一般也存证约定金合同之外的立约定金合同的情形,对于立约定金则不然。因为立约定金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立约定金的生效是独立的,在主合同之前就成立。
1、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失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何时应当履行的问题。2、对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应当是有效的。
房屋担保抵押若超过主债权诉讼时效的三年期限,则不再受法院保护。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二十年失效。《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