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出租人的维修义务包括保障房屋及附属设施正常使用,租赁期内非承租人过错损坏要维修;及时修复损坏部分;承担正常维修费用(承租人故意等除外);履行安全保障维修义务,以保障租赁关系和承租人权益。

房屋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有对承租房的安全维护有义务,并且对于房屋中的使用物品因自然损害或者是合同约定由房东负责的物品有修缮的义务。关于房屋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房屋出租人的维修义务包括保障房屋及附属设施正常使用,对自然损耗等损坏及时维修;履行安全维修责任,排除安全隐患;按约定维修特定事项;未履行义务造成承租人损失要赔偿,要保障承租人权益安全。

房屋出租后的维修责任?房屋出租后维修责任划分: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时,因承租人使用不当致损由其修,自然损耗等非承租人原因致损由出租人修,正常使用一般出租人修,出租人未及时修承租人可自行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附属设施等同理。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房屋出租后的维修责任?房屋出租后维修责任划分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未约定则房东有维修义务。因租客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责任由租客承担。维修影响使用,租客可减租或延租期,明确责任可避纠纷。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