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迁公证应提供哪些材料?第一,拆迁方以及被拆迁方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第二,详细准确的房屋拆迁方案;第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最后,完整的拆迁协议文本等。除此之外,还应当准备其他与拆迁相关的各类证明材料。以上所有的材料将会用于对整个拆迁过程的合法性、公平性进行严格的审查,以及对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予以充分保护和保障。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办理房屋买卖协议公证,需提供身份证明(含法人等相关证件)、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买卖协议、婚姻状况证明及其他可能需的材料(如共有人同意证明等),准备好材料后双方可到当地公证机构申请,审核通过会予以公证。

1、拟定征收补偿方案;2、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3、作出征收决定等。

房屋过户因情形不同材料有别。买卖过户需双方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赠与过户需赠受双方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公证书;继承过户需继承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公证书或法院文书,还可能需其他材料,可咨询不动产登记部门。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