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处理夫妻债务案件时,除应当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保护夫妻双方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应当结合社会主义道德价值理念,增强法律和司法解释适用的社会效果。关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负有债务,该债务应由夫妻一方承担还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一直以来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的争议。关于判定是否由一方承担还有由双方共同承担,在具体案例中,除依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之外,还需要结合案件事实和理由

夫妻一方借债是否属共同债务需分情况判断。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属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日常所需的债务,一般不算,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的除外。关键看用途与追认。

夫妻一方借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借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不能一概而论,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共同债务,一方个人不合理开支或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则不属于,判断要综合多因素,看债权人能否证明与共同生活经营有关。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判断夫妻一方借债是否为共同债务需分情况。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的,是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日常所需借债,一般不是,但有例外;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属共同债务。关键看用途和有无共同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