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一规定在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对军人配偶离婚自由权的保障,基本实现了二者之间的平衡。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2、协议离婚的要携带身份证、军人证、结婚证等证件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3、起诉离婚的要准备好离婚起诉书、身份证、相关证据等到法院立案庭提交立案材料。法院受理后,经起诉、审理、判决等程序结束或者继续婚姻关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2、协议离婚的要携带身份证、军人证、结婚证等证件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2、协议离婚的要携带身份证、军人证、结婚证等证件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3、起诉离婚的要准备好离婚起诉书、身份证、相关证据等到法院立案庭提交立案材料。法院受理后,经起诉、审理、判决等程序结束或者继续婚姻关系。
夫妻中一方为军人的可以协议离婚。因国家对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如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失踪的另一方离婚的方式:当事人可以收集对方失踪满两年的相关证据,申请法院进行公告。然后,再根据失踪公告,提出离婚主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是否能够异地离婚要分情况处理。(一)协议离婚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二)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下落不明满2年,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起诉离婚的一方前往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2、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3、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4、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5、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6、在法庭进行审理后,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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