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在以下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债,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个人债务。
1、不一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夫妻一方借债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1、如果一方借债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2、如果是一方超过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按照个人债务处理,其配偶没有偿还的义务。
1、不一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3、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4、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应认定为: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1、不一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3、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4、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应认定为: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如果一方在外所欠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则属于借款方个人债务,无须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在债权人主张债务人的个人债务转化为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必须举证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