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据你刚刚的咨询问题,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议离婚(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二是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实践中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的一般标准是确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而法院确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则是夫妻之间存在家暴、遗弃、虐待毒、赌博等情形,综合男女双方的情形来看,男女双方不存在法定认为可以离婚的情形,所以第一次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男女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第二次诉讼时法院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即六个月不起诉时间过后)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根据你们目前的情况,个人的建议是各自承担各自扶养孩子的费用。原因你要求对方支付,对方也要求你支付,相互抵消。如果对方有能力支付你这边孩子的抚养费,那你可以主张孩子的扶养费。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给付标准主要有以下三点:1、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标准给付;2、如果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在第一点规定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但不可超过百分之五十的比例;3、如果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以参考其年收入,比例同上。另外,父母双方也可以自行约定,抚养费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全部承担,另一方不再给付,但是如果经查实,抚养方的经济能力不足以独自抚养子女的,法院不会准许。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