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劳务报酬、工资、奖金;投资的收益、经营、生产;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关于婚后哪些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后到一方死亡或者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那具体有哪些呢?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五款指出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指以下所得:一、夫妻婚前一方财产所产生的利息,如夫妻一方婚前存入银行的存款,所产生的利息;二、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所得的收益,如婚前以二十万元购得房屋一套,婚后以三十万元卖出,其中的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这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