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买受人够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有:不可抗力;卖方明示违约;先卖后抵押的;一房二卖的;隐瞒无证售房事实的;出卖人延迟交付房屋等。
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于网签合同能不能变更买受人,首先要确定该合同是否已经上报给房管局备案。如果已经备案,在商品房签订的3个工作日内,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合同核心内容以外的相关条款,开发商企业可以调阅,重新修改打印电子合同。
1、出卖人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2、因买受人逾期付款,买受人可能会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分两类,一类是逾期支付房款的滞纳金,另一类是逾期支付房款根本性违约的违约金。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
买受人逾期付款产生纠纷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我国《民法典》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根据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动产浮动抵押的抵押物确定前,抵押权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和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只有在法定情形成就后,才能取得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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