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应按照遗嘱进行,如果遗嘱中明确了儿女的继承份额,则儿女按照各自份额继承遗产,如果遗嘱中未明确规定儿女的继承权或未提及儿女作为继承人,则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没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在同一顺序中,继承人之间应平等分配遗产,但也会考虑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
想要不继承父母的遗产的,可以选择放弃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又称“继承的抛弃”,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如果有遗嘱。并且遗嘱中指定了继承人,那么遗产将按照遗嘱的指示进行继承。如果子女没有留下遗嘱。那么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这意味着,如果子女已经结婚,那么配偶也是继承人之一,如果子女没有子女,那么父母将继承整个遗产。如果子女有未成年子女。并且没有遗嘱。那么子女的父母和子女将共同继承遗产。如果子女已经结婚。但子女去世后,父母也去世了。那么父母的继承份额可以作为遗产转继承。
妻子,儿女和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具体如下: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假如父母立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 没有立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父母遗产中房屋的继承应:1、房产继承要在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父母死亡后才开始;2、父母如果对房屋的分配定立了遗嘱的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3、父母是该房屋的有所有权人。这里涉及到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
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遗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获得分配。但超过法定期限的,当事人不能再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处理,只能自行协商处理。
要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的话,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指定继承的情况下,死者是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