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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指控从12次减至9次,刑期大幅降低至三年

2026.08.23 刑事辩护 8人浏览举报
解析
2017年,山西男子左某遭遇了一场刑事危机。公诉机关指控他在2015年至2017年4月期间,于自己经营的超市及家中,多次向王某、范某、许某、张某四人贩卖毒品甲卡西酮(俗称“筋”),累计达12次之多。公诉机关认为左某“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情节严重”,依据相关法律,建议判处其三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旦指控成立,左某将面临漫长的牢狱生活,人生轨迹也会因此彻底改变。
在这紧要关头,左某委托了山西耿诚律师事务所的崔雄霞律师及其同事耿富明担任辩护人。崔雄霞律师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18年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后,凭借认真负责的服务态度和高效的案件处理能力,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
本案存在几个棘手的关键问题。其一,涉案次数达到了量刑升格标准。公诉机关指控左某贩卖毒品12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量刑会在三年以上,这让左某面临较重刑罚风险。其二,关键证人证言不利。范某举报左某曾四次向其贩卖毒品,若该证言被采信,左某“多次贩卖”情节会更严重,量刑也会加重。其三,当事人已有有罪供述。左某到案后承认购买并部分贩卖毒品,虽辩称购毒是为缓解腰椎间盘突出术后疼痛,且从未卖给范某毒品,但有罪供述对辩护产生了不利影响。
针对这些问题,崔雄霞律师团队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在证据规则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在本案中,范某虽举报左某,但他因长期吸毒产生幻觉、精神异常,其陈述的时间、地点、细节无法查证,且无转账记录、证人、实物等其他证据印证。辩护人指出范某系买毒不成而举报,其证言不客观,属于孤证,不能作为认定左某向其贩卖毒品的依据,应予以排除。
在法律适用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应理解为具有一定规律性和规模性的贩卖行为。左某即便存在部分贩卖事实,也只是偶发、少量的行为,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情节严重”。从司法实践来看,偶尔出于帮忙等原因进行少量毒品交易的行为,在量刑时应与有组织、有规模的贩毒行为有所区别,左某的贩卖行为缺乏明显规律性和规模性,不应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从酌定从轻情节考虑,根据《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时,应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判处。左某无前科,是初犯,且因身体病痛走上吸毒、少量转卖之路,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在量刑时应予以考虑。身体病痛使他在一定程度上失去正常判断力和控制能力,主观恶性相比故意以贩毒为牟利手段的犯罪分子要小很多。
崔雄霞律师团队经过深入研究分析后,精心整理各个辩点材料,并收集大量相关类案判例。他们多次与检察官、法官面对面沟通,以严谨法律条文为依据,扎实证据分析为支撑,详细阐述左某案的核心辩护观点,充分展示各个辩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最终,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辩护人关于“向范某贩卖毒品证据不足”的意见,认定左某仅向王某(6次)、许某(2次)、张某(1次)贩卖毒品,共计9次,而非公诉机关指控的12次。虽仍构成“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属情节严重,但考虑到其当庭认罪、毒品掺有咖啡因(纯度较低),从轻处罚。不过,因多次贩卖,社会危害性大,法院驳回了缓刑建议。最终判处左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罚金已缴纳),刑期自2017年4月23日起至2020年4月22日止,吸毒工具予以没收。通过崔雄霞律师团队的努力,成功将左某的量刑区间从“三年以上六年以下”拉低至接近三年起点刑,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低实刑。
本案具有重要的示范价值与社会意义。从司法层面看,充分体现了“孤证不能定案”的刑事证据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作用。对于证人证言,尤其是存在瑕疵的证人证言,司法机关应严格审查,确保案件公正审判。同时,也提醒司法人员在认定“情节严重”等法律概念时,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避免量刑过重或过轻。
从社会层面看,本案告诫公众毒品犯罪无小事,哪怕是看似“小卖部式”的零包贩毒,也可能面临三年以上牢狱之灾。而专业律师的介入,能够在复杂的证据链中找出“破局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那些因身体原因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人,也应在法律框架内给予适当考虑,体现法律的人性化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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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雄霞律师
崔雄霞律师
山西耿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长治执业8年
综评5.0 帮助351人获好评数6次

“口碑律师”、“经验丰富”、“律所骨干”

擅长: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律师简介 崔雄霞,女,长治学院法学专业学士学位,2018年正式执业,现任山西耿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从业以来,曾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提供日常顾问服务,曾参与过714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刑事辩护以及多起涉恶案件,曾参与416特大金融犯罪刑事辩护,并主办过数起毒品犯罪的刑事辩护。执业理念:认真办好每一...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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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雄霞

山西耿诚律师事务所

崔雄霞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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